一、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其中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二、宣傳主題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主題為:“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感悟新時代國家安全成就,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
三、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四、總體國家安全觀
總體國家安全觀是一個內容豐富、開放包容、不斷發展的思想體系,其核心要義可以概括為五大要素和五對關系。
五、總體國家安全觀五大要素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
六、總體國家安全觀五對關系
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
七、習近平總書記將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內涵要求系統概括為“十個堅持”
(一)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
(二)堅持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三)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
(四)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五)堅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六)堅持統籌推進各領域安全;
(七)堅持把防范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
(八)堅持推進國際共同安全;
(九)堅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十)堅持加強國家安全干部隊伍建設。
八、《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提出“五個統籌”
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開放和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統籌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統籌維護國家安全和塑造國家安全。
九、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十、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此外,該條還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十一、國家安全有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
十二、舉報方式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和線索,均可以撥打國家安全機關“12339”舉報電話進行舉報!

